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12 15:4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一、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本次27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请登陆以下网站(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lishui.gov.cn)

  二、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3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在丽高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3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户籍不限;

  5.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团中央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的人员,户籍不限;

  6.部分岗位放宽户籍限制的详见招聘计划;

  7.截至2013年4月21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3年4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在岗在编教师、卫技人员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卫生局书面同意。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4月21日至1995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1栏。

  三、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括苍路537号原丽水军分区大院内)。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在岗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