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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4-10 19:0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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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大专且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类型、名额

  1、商贸类人才2名:含国际商务、商贸、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专业;

  2、工民建类人才2名:含城市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3、交通运输类人才2名:含道路桥梁、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4、水利工程类人才2名:含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

  5、工程管理类人才2名: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6、财政金融类人才8名:含财政学、统计、审计、财税、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财会专业;

  7、计算机技术人才4名:含信息管理、传媒、新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8、公文写作类人才4名:含汉语言文学、政史专业,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等作品5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800字);

  9、林业管理类人才2名:含林学、园林、园艺专业;

  10、法律类人才2名:法学类专业毕业并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

  四、招聘方法步骤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5月2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3年5月3日到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招聘办),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6日至7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茅箭区招聘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4、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时间为150分钟。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与应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由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发表的相关作品原件;(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5)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