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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株洲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招聘4名书记员
2013-03-21 16:0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检察文化管理员和1名档案图书管理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在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除此之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检察文化管理员报考条件:

  (1)熟悉网络管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

  3、档案图书管理员报考条件:

  (1)具有较强的文档管理基础,熟悉计算机操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档案、中文及文秘等相关专业。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醴陵检察院政工科。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30日

  3、报考者需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网下载填写《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招考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内容

  1、专业知识考试(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计算机测试(100分)

  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专业知识考试和计算机测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3、面试(100分)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占总成绩的40%。

  4、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开考人员按1:3比例开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检察文化管理员、档案图书管理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首次聘期为二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续聘。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工资拟定为11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的检察文化管理员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工资拟定为13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的档案图书管理员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工资拟定为12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部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0731-23058820,

  联系人:谭雪芹。

  附:《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请于报考当天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来现场报名。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