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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高新区招聘31名基层工作人员
2013-03-18 22:24: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安排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予以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向,可续签聘用合同或解聘。

  八、其它事项

  1、聘用期间工资等相关待遇,参照高新区管委会基层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沙高新人才网最新公告栏、街镇政务中心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王娜、丁芯,联系电话:85785381)。

  附件:2013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