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温州市选聘164名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3-03-18 12:1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2013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将组织实施2013年温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省里下达给我市选聘名额164名,其中:择优选聘5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吸纳“两项计划” 人员  14名。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分配到各县(市、区)、功能区选聘名额如下(括号内分别为择优选聘、公开选聘、“两项计划”名额):

  鹿城区7名(4 /2/1), 龙湾区20名(5 /15/0),瓯海区13 名(5 /7/1),乐清市22名(6 /14/2),瑞安市21名(6 /14/1),永嘉县15名(4/8/3),洞头县6名(2/2/2),文成县15名(5/10/0),平阳县13名(4 / 8/1),泰顺县12名(4 /8/0),苍南县17名(5/7/5),经开区3名(0/3/0)。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两项计划”人员直接通过考核确定。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院校名单见附件1)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80%以上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属于选聘县(市、区)、功能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选聘县(市、区)、功能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以2013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身体健康。

  5.报考岗位详见《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一览表》(附件2)。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4月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属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汇总的名单,由市教育局做好衔接,属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的名单,由团市委做好衔接。并将最终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一对一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上公示。未被择优聘用,符合公开选聘相关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届毕业生须按本人生源地报考,往届毕业生须按本人户籍所在地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9:00—5月6日17:00

  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7日24:00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再审核。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