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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3-03-05 12:01: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烟台市牟平区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高中教师20人:其中英语5人、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各3人;

  小学教师30人:其中语文10人、数学5人、体育6人、音乐5人、美术4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正常从事教育工作。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75分以上或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语文、英语专业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专业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4.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考生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填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5.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6.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等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见《烟台市牟平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考试科目为2科,考务费为80元)。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牟平区东关路499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①《烟台市牟平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烟台市牟平区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统一打印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应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往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毕业证(往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生证(应届)、普通话证书(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未发证的提供证明)、英语考级证书、获奖证书、2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②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人员要提供报到证,其中,“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