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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68人简章
2013-02-18 15:3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地区决定开展面向县(市)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此次遴选经新疆华图分析,共遴选党群系统职位27个,政府系统职位31个,遴选人员为68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计划地面向基层一线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到地直机关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地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建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机制,为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组织保证。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县(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垂管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在县(市)及以下机关工作且取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满2年(含试用期,另有规定的除外)。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职位表中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报考者须为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同理推计)。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3月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的组织

  公开遴选工作由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由各遴选机关配合完成。

  地委组织部负责地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工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负责地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工作。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及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县(市)及其以下机关报考者,在所在县(市)报名。报考党委等六类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考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其中,垂直管理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含公务员身份的证明)。

  2.报名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程序进行。报名者要认真填写《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到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经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