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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蓝山县农村教师进城选调50人公告
2015-08-20 12:57:00   地区:湖南   浏览:0
一、选调职数

小学35名: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2名(含实验幼儿园1名,男);

公办学校初中10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政治2名、历史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湘江源中学5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

二、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有相应的合格学历(小学中专及以上、初中大专及以上),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的小学教师,教师资格证不分科目。

3.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有合同规定在农村学校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

4.近3学年县会考抽考统考所任教科目无全县倒五以内成绩。

5.近3年来,没有擅离岗位1个月以上的经历、未受到全县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或正被立案查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7.服从调配,同意在新学校现有空岗中竞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信息公布

8月18日公布选调方案。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蓝山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县纪委执法室0746-2999093;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46-2229715。

2.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程序:

①到JYJCKS@163.com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密码:2211686);

②填写表格(注意:两类岗位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不交叉选调);

③学校负责人审核(涉及不同学校的需相关学校签名盖章);

④本人到教育局现场报名,照相,提交相关表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进城考试不收取报考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3.资格审查:根据农村教师进城选调的基本条件,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能参加本次选调。

4.考核:考核内容为任职资历和工作业绩,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8月24日按考核细项公布考核成绩。考核以选调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过期不补。选调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城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项目和分值:

(1)学识水平与资历计分

①工龄计分:以人事部门工资档案中认定的工作年限为准,计算到2015年,以年为单位,每一年计0.5分。

②学历计分:以毕业证原件为准。选调小学岗位的,取得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分别计1分、2分、3分;选调初中岗位的,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分别计1分、2分。

③边远地区加分:现(2015年上期)任教于六个少数民族乡学校、蓝屏学校、尚屏中心小学的教师加2分。

(2)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计分

①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计分(限2012年以来,含2015年上期已评出但未聘任的):区域级计2分、县级计4分、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

②参加工作以来奖励计分,见下表(以证书原件为准)(详见附件)

③年度考核计分: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优秀的每年计1分。

④班主任工作及行政计分:近三学年担任过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工作(以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的每学期计0.5分。同时兼任班主任及学校行政工作的,取其中一项计分。

 

5.笔试:

①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知识及教育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30%。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9:00-11:00,提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考室。

6.确定进城选调人员名单。

根据选调职数,分别按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进城人员,8月27日在蓝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两天无异议后,确定选调进城人员。公示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