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简章
2023-12-22 11:00: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空缺情况,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之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6人。招聘的报名、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均由单位组织。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济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电话”,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发送邮件后应和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三)资格初审

  单位对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四)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单位指定专人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济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控制总量)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社会实践等情况);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单位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招聘单位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