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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高等学校人员总量控制数岗)简章
2023-08-28 19:36: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20〕99号)、《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发〔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办发〔2022〕2号)和《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2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位于首府呼和浩特市,成立于1953年,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建校70年来,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名,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10次荣获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示范单位称号。现开设本科专业42个,涉及经济、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7个。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正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为高校人员总量控制数工作人员。高校人员总量是指高校完成日常教学及相关工作任务所需的教职员工数量,包括专任教师、教学辅助科研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可由事业编制数与控制数共同组成,控制数是指按(内机编办发〔2020〕99号)标准核定的高校人员总量与高校现有编制数的差额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校人员总量控制数工作人员共23人,管理岗位19人、专职辅导员岗位4人。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等学校人员总量控制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26日(不含)至2005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的;

  (8)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国外学历须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截止到2023年8月26日(不含),并不允许第二学位报考;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