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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公告
2023-05-25 14:47: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就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共设置20个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岗位,均为B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同时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5月3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须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5月30日。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2:00。

  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09:00-6月3日11:00。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进入“2023年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

  考生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考生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

  (三)网上初审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在报名期间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