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7 21:2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自主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866年,是福州市内建院最早的西医医院,现有开放床位1435张,医疗业务收入约13亿元。2023年5月整合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改革赋能,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保留机构法人前提下的集团化办医改革。目前总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11个省级重点专科,年收治住院患者6万人次,手术量3.1万人次。目前为全省最大的骨科专科中心,位居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前列。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工作人员(编制内),共计划招聘81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35及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及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专门岗位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网络报名第1天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十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符合《2023-2024年度福州市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岗位,按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执行。

  (十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4年3月15日9:00~3月25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附件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考生报名表》上传(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写不规范者,报名不予受理)。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