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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招用人员公告
2023-12-18 15:1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dazhouwate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集团公司报市国资委审批,根据最终批复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被聘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所有聘用人员按照“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原则,执行所分配岗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试用期岗位工资发放80%,转正后按100%发放)。招聘到公司一线岗位的人员,除公司对该岗位或部门有兼并、重组、撤销等特殊情况外,在该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3个月),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跨岗交流或借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任何一项成绩为零分的。

  2、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司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八、报到

  拟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须向集团公司提前申请批准。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报到又未申请延期者,集团公司商议后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为了加强招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对本次工作的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用工作的任一环节,如出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18-2383784(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818-2385644(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