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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名)
2024-03-20 09:52: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2024年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4月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到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五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3432456)确认后,通过邮箱(swqrsj3432456@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4年4月9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4年4月9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