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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高中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2024-05-09 15:37: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教育学的情况。如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且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3年5月7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资格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5月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4.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要求任教工作经历的,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均指在学校的教学经历。报考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在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须是2019年5月7日以前参加工作。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组成专家组,根据岗位基本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可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没有考生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笔试

  笔试环节由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考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符合报考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求、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按照要求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对象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要求参加面试,迟到、未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