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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平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23-05-12 15:08: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4名,其中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2名、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1名、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有关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单位名称经费

  形式岗位类别岗位级别招聘人数性别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考试形式备注

  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财政

  核拨专业技术初级1不限研究生及以上会计学、金融学面试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专业技术初级1不限研究生及以上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面试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财政

  核拨专业技术初级1不限研究生及以上会计学、金融学面试

  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政

  核拨专业技术初级1不限研究生及以上会计学、金融学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的人员。

  6.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5.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二、待遇及工作地点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