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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专项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公告
2023-05-07 10:51: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经研究决定,2023年长乐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187名,其中编制内人员69名,聘用制编外人员118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5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上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计算办法参照上述以此类推;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长乐区卫健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专项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和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时间均以开始报名的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关证书及证明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报考,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终应在体检时提供。

  三、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23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佐证资料扫描电子版,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簿(户别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以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时间,申诉时间为5月12日9:00~5月19日12:00。

  3.资格复审。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持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和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为准。逾期未提交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