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4.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通知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本次公开招聘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后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报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由安仁镇公立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安仁镇公立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四)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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