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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1 20:2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24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及其他社会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2岗位表中“考生类别”。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附件2岗位表中部分招聘岗位<学科>备注要求相关培养方向<如岗位要求为体育学科-篮球方向>,报考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就业推荐表或毕业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见附件5>,证明材料一并通过系统上传)。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见2附件岗位表)。

  (五)专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及2022、2023届毕业生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和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需学校出具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

  (六)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其他要求:

  1.参加应聘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在职人员(不含2022、2023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