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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4-04-09 15:0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品牌,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会计岗位共39个,招聘计划295名,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37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未列入招考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认定。报考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