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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南雄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及选聘公告
2024-04-08 11:3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南雄市教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1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以来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142名,其中公开招聘119名,公开选聘23名。考生须同时具备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境外学历)、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一)公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公开选聘对象

  全国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报考以上岗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至4月26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南雄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sourl.cn/dHsj6d)。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材料均需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版,报名材料不齐全或相关证件无效的,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1.《南雄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后扫描成PDF文件);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学历和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