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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科院浙江宁波材料所招聘2人公告
2016-11-28 19:4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为加快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支撑引领作用,满足长三角经济迅猛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于2004年4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协议。

经过十年发展,宁波工研院构筑了宁波、乃至浙江人才技术新高地,建设了支撑、服务、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了以新材料开发为核心、向上游规模产业化装备技术和下游新材料应用技术延伸的创新链条;营造了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在与企业结合和打通产业化道路上,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形成了自身特有的发展优势;成为“长三角”区域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见附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和劳动合同。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recruit@nimte.ac.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请于12月7日电话确认接收。

3、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8日

我单位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初选没有通过的应聘者将不再通知,且不退回相关的申请材料,敬请见谅。

4、会计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院地合作管理岗位根据以往招聘情况,认定为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前程无忧网站(http://www.51job.com/)上发布。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