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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2-15 15:56: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法院网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法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87009330、87009331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8907663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0574-87009133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89076659。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