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晋城市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招聘公告
2021-08-04 20:4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晋政发〔1998〕35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军区职工工作“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通知》(政〔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政〔2021〕136号),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晋城市县(市、区)人武部工作实际需要,经军分区研究、省军区批复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在国防动员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晋城市户籍)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不列入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择优聘用条件

  1.中国共产党员;

  2.退役军人;

  3.有国防动员领域或武器装备仓库工作经验的;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

  5.军烈属子女。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4名担负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任务职工,具体岗位为:

  阳城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3名;

  陵川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1名。

  工作地点主要在晋城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具体由军分区统一调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jcgov.gov.cn),于2021年8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晋城市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检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8月18日18时。

  2.报名地点:阳城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陵川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报名咨询电话:

  阳城县人武部:0356-2043045;

  陵川县人武部:0356-2043057。

  3.报名方式。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毕业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出现役证、立功证书原件,中共党员需携带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证明材料原件,有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截止8月18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人单位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检。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办公室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听通知到各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领取准考证及考核复习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