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辽宁省委办公厅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2024-05-16 15:22: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管理的意见(试行)》(辽人发〔2002〕23号)等规定,拟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打字员(速录方向)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品行和政治觉悟,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4.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坚决服从组织需要和工作安排;

  5.年满18周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的;曾因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档案局网站(www.lnsdaj.cn)”面向社会发布《辽宁省委办公厅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15日8时至2024年5月29日17时将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报名资历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oodtime777@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的,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压缩包名称按“打字员(速录方向)+本人姓名”命名。报名结果将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信息不实或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

  2.审查地点:辽宁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1号楼512室)。

  3.审查方式:对报名成功的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4.审查资料:近期1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原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资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后,为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采取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的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技能测试成绩在辽宁省档案局网站(www.lnsdaj.cn)公布。技能测试成绩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实操考试,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技能测试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辽宁省档案局网站(www.lnsdaj.cn)公布。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主要了解考察仪表举止、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