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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宜兴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30 17:10: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直接淘汰(下同),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8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8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下同)。

  (2)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面谈评分):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成绩占总成绩25%。

  (3)面试:

  以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占总成绩45%。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45%,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所有考试事项、时间、地点均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中共宜兴市委党校负责,并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兴市委党校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岗等相关手续。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024年8月31日前,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宜兴市委党校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四点中“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经招聘单位查实后,可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