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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1 17:21: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资格初审。用工单位根据招考公告和所报岗位要求,对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通过考生之家网站(https://bm.e21cn.com)或考生之家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联系考生之家网站服务电话或QQ。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8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考务费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参加了考试的,在招考工作结束后,一次性补助50元车船费,该补助将通过报名缴费渠道发放到报名缴费银行卡上。

  (三)岗位调剂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招考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名额。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岗位,不愿意调剂的,待招考工作结束后,退还考生已交考务费。调剂人员名单、缩减或取消招考名额等情况将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和考生之家APP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了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7月20日至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要确保打印字迹、照片清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科目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合卷同堂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另行公告。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2023年7月28日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考名额的3倍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并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环节;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考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