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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118人公告
2013-07-04 14:34: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118个。其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岗位42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的定向招聘岗位4个,面向本区公开招聘的岗位72个。

部分不限专业或专业相同的岗位合并招聘,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本人志愿分配到相应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挑选单位,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2013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3年7月11日至1995年7月11日期间出生)之间。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区内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7月11日)的代课教师应聘教育类岗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台儿庄区常住户口(2012年12月31日前具有)。

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地限制;应聘面向全国招聘岗位的人员、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台儿庄区有正式工作(以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界定)的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2012年及以前被区直高中聘用的代课教师应聘教育类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档案现在我区管理、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应聘事业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定向招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已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11日11:00至7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www.tez.gov.cn(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rsrc.gov.cn(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资格初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