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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高邮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聘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
2023-06-26 17:5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我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聘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须在职在岗,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社区、热衷社工、热心公益、热忱为民,在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

  3.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上作出较好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综合考核至少有2次在乡镇(园区)排名位列前40%;

  (2)个人获评“三级”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三星”级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1)任职期间在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因此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部门或扬州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和命名的;

  (2)个人获评“五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五星”级村(社区)党组织。

  5.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6.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2)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和高邮市党建网(http://zzb.gaoyou.gov.cn/),查询《高邮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聘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资格初审:各乡镇(园区)应聘人员在所在乡镇(园区)党群工作局报名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登记表》,并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各项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复审:由各乡镇(园区)将相关报名材料、党(工)委审查推荐等相关材料、纪(工)委廉洁自律及有关情况鉴定材料报高邮市组织人社部门复审。

  4.高邮市组织人社部门对照招聘条件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报考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6.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高邮市委组织部咨询确认。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