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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凉山州冕宁县考试招聘冕宁县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幼儿教师公告
2023-07-18 21:38: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4.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无学生)、技能展示(自主准备),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第2日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政审

  由冕宁县众寻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系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人员,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冕宁县众寻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未通过考核者,不予录用,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聘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安排、没有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不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用工单位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合同。

  九、培训上岗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合同、培训等环节后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待遇

  月工资为3200元,年终绩效考核奖人均4000元(年终依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购买“五险”),参保所需费用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