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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福乐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4-02-27 09:48: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省福乐幼儿园系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1

幼儿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早期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不限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根据《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8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通畅。

  2.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本次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按笔试总分要求,最终折算为百分制)。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笔试折算为百分制后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6日,具体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3.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幼儿教育综合素质和幼儿教育技能(内容包括案例分析、活动方案设计、片段教学及回答问题、即兴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命题儿童舞蹈等),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残联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省残联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