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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政和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公告
2024-02-24 11:0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各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各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50名教师充实到城区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1.选调范围:

  A类: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B类: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小学超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澄源中心小学、镇前中心小学、杨源中心小学、外屯中心小学、岭腰中心小学、星溪中心小学)。

  C类:面向全县小学在编在岗,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持有相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选调单位、学科、名额详见附件3。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表现良好,在编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学第一线工作2年及以上(2022年9月之前入职,含九月)的教师。

  2.A、B类: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C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3.A、B类申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申报学科岗位的专业必须与学历专业、职称专业以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4.学历要求:选调城区小学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专业对口。其中,普师或小学教育专业视为语文或数学专业。选调城区中学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执行。

  5.普通话等级证要求: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参加选调:

  (1)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以及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2)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的;

  (4)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由报考人员人事关系隶属所在学校开具证明。

  选调期间有被信访举报,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及考试成绩。

  三、报名事项

  (一)报考岗位及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报考材料上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二)报名办法

  经人事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于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系统关闭前)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岗位类别选择委托考试模块)、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四、选调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3月4日至3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选调资格审查,经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规定程序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政和县2024年教师选调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选调后岗位聘任承诺书;

  (八)学校开具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是否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

  复印件要求清晰,不能是拍照打印,需本人在空白处签名、摁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