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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3 14:4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00—11月21日12:00。网上资格审核查询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1日19: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内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内退回需修改或补充的信息,应当在次日11月21日上午12:00前一次性补充完毕,逾期视为审核未通过。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集团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未接到集团电话或短信通知,视为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

  7、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有效身份证件;

  (2)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诚信承诺书》;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根据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提供材料);

  (6)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现场资格审核时,以上附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完毕后将原件返还。报名人员未在线上报名审核和现场审核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集团统计各招聘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对于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请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考试公告及“表格打印”栏等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考试通知书等材料,供考试、考察、体检时使用。凡未提供考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具体考试形式以正式考试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总分设为100分,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笔试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面试

  面试总分设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集团组成考察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安排考察对象写出个人工作总结,考察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