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山东省龙口市考选“英才计划”人员5人公告
2023-03-03 11:32: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招聘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顺序排序(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尚未毕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政策

1.聘用人员聘用后,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保障在龙居住无忧。

2.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龙口市《关于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落户等相关政策。

①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

②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承诺连续在我市工作并在我市缴纳社保五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③对回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龙口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其父母3万元、2万元“忠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