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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20 16:0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梧州市市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3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放宽10岁,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决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4年6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2024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扫描件);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30--2024年6月7日18:00前。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