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南通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公告
2023-06-21 20:4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护理以外的其他卫技人员中,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1982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977年6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1972年6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或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已经启东市卫健委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或已定向分配的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六楼东部大厅)。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不作要求)。

  (4)《2023年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