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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招聘公告
2023-04-25 17:42: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九)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景洪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结业的拟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通知文件。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须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的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具体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签订。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景洪市卫生健康局0691-2126705

  监督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景洪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0387

  附件:1.附件1:2023年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附件2:2023年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