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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招聘6人公告
2023-05-22 10:51: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特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技术检查及麻醉药品仓储管理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国家药监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下载《国家药监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度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监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度信息登记表》(附件2、3,也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zwgk/rshxx/index.html”和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下载)并如实填报后,发送至邮箱tyzp2023@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

3.报名材料:本次公开招聘分为一般程序(普通岗位)和直接面试(专业带头人岗位)两种程序。报名者请按下列要求将材料原件扫描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

普通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

专业带头人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处级以上职务任职文件、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等。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河北人才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有关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河北省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一般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两种程序。

1. 一般程序(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含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