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认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zjpc.net.cn,“首页/人才招聘”)。
3.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zjyj.org.cn,“首页/通知公告”);
4.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mdst.org.cn/);
5.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本次6家单位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其中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可以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电话:0571-8890460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0574-88839032、8883903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0571-86455354、86405513(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0571-86002816、86002872(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0571-81061219、81060409(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0571-89779805、89779807(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0571-88903292(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附件: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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