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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招聘公告
2023-02-20 15:3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国家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实施技术监督任务的指定检验机构。主要承担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检验检测和洁净室测试工作,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以及药品、化妆品标准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和制(修)订、标准物质的初选和协作标定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 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药 品检 验

2

从事药品(化妆品)检验工作

中药学、药物分析学、药学、分析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 国

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且须于报名时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至3月1日16时。

  1、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至3月6日16时。

  此期间,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并再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