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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海南五指山市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第1号)
2024-05-01 11:00: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九)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40号)精神,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报名资料时应同时提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应聘人员失信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精神,在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时将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

  (十二)招聘信息主要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考点予以发布。

  (十三)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负责命题,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保密、监督及考务组织工作。

  (二)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方案中未列明或其他未尽事宜以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为准。

  七、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及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898-86639073 许老师 刘老师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2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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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6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7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承诺书

  8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10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