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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4-05-07 08:50: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须达到“N+1”的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引进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三)考试

  各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则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所报学科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参加笔试的,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在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直接进入面试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引进学科教材。面试当天考生按指定内容先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及面试相关要求以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告为准。

  3.成绩合成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的(下同),答辩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谈、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认定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校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