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4年河北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 12:37: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五)测评考核

  对适岗性评价合格人员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心理测评通过人员,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组成面试(试讲)测评考核组,对照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有关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zzrsb.sirt.edu.cn/)和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21312(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21021(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8621312;

  传真:0311-88621073;

  附件1.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承诺书.docx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2日

  原标题: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2906536567ilm&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