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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4-04-11 12:45: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4)教师A岗位(博士)需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5)招聘岗位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6)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处盖章。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无业人员报考,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4.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7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教师A岗位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教师B1/B2/B3/B4/B5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教师B6/B7/B8岗位采用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B类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各岗位考察、初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将于考前2—3天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先面试后笔试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初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1.教师A岗位

  考察方式:采用面谈交流的考察方式。考察分岗位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等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教师B1/B2/B3/B4/B5岗位

  (1)初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②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