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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4-10 09:15: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级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二级院系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正职、班级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指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工处、招就办、团委)。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高校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其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学生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研究生毕业;校级及以上荣誉须提供荣誉证书;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其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六)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1-8号岗的人员请将体育技术等级或体育比赛荣誉填写在“奖惩情况”栏;应聘11、12号岗的人员请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填写在“考生简历”栏,将符合条件的校级以上荣誉填写在“奖惩情况”栏,其中,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9日9∶00-4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9日9∶00-4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9日-4月2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4月21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