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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08 11:26: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概况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288亩,建筑面积36.11万平方米,教职工808人,在校生近2万人,开设47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32个,招聘计划99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初级岗位须为1983年4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须为1978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7日前取得。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4月。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