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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中职专场)
2024-04-26 20:4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本批次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不再接受昆山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活动中已签约人员(或已进入体检人员)的报名与资格确认。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按序号及先后顺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负。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身份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⑵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必须出具由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已签约)、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以研究生学历报名者,另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须提供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须有本人信息、缴费单位、缴费时间等内容)。

  ⑷荣誉获奖证书: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表彰、获奖证书(如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证书;大学生竞赛、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比赛、专业学科类竞赛等获奖证书);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如技能状元、工匠、骨干教师称号等;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比赛、教学大赛、专业学科类竞赛等获奖证书)。

  ⑸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等其他业绩成果和证明材料。

  ⑹其他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B岗提供);个人特长、发展潜力等其他材料。

  注意:

  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⑵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5月9日12:00前告知。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初审后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象(资格初审符合人员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考核)。是否进入综合考核由选聘单位在5月11日12: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在5月15日17:00前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综合考核

     A类岗综合考核形式为“笔试+微型课”。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微型课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考核总分(100%)=笔试(按占比50%计)+微型课(按占比50%计)。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再进行微型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