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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衢州市柯城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1-28 17:16: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优化我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乡镇(街道)发展和工作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柯人劳社〔201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考计划和条件

  2013年1月柯城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27名,面向柯城区优秀村干部招聘工作人员2名,面向柯城区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工作人员2名,面向柯城区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要求、条件等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2013年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柯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局二楼会议室(衢州市区西安路30号,柯城区政府大门左边,柯城农村信用联社旁)。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2013年1月柯城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以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第二代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附件6)。

  其他人员: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还应提供区委人才办出具的历年考核结果和是否在职证明。

  村(社区)干部报考的还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供的推荐书(附件4)。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80元(每门40元)。

  贫困家庭考生凭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2月3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月4日至5日到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衢州市区水亭街49号三楼311室)凭个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笔试时间初定为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社区)工作知识》二门;其余招聘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二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材料写作》或《农业农村(社区)工作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