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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下半年紧缺招聘公告
2023-10-14 12:49: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线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和自动放弃情况,根据空缺进行递补。

  (五)面试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统计局、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统计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统计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报名时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对其服务期限等问题进行约定,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进行明确。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五)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六、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691-2122609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xlsx

  2.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3.承诺书.docx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pdf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