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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重庆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2023-09-27 08:58: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两科合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完成报考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11月8日9:00-11月1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执行。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若因工作等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需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为:①有效本人身份证件;②经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加盖鲜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③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